房屋装修合同中,设计师未履行口头承诺,如何追回定金?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1-20 19:15
新房装修与装修公司产生合同纠纷的维权方式是当事人与装修公司之间可以协商处理,自行和解;可以由第三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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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1、可以与装修施工方进行协商解决,双方谈出一个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2、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3、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4、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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